她曾經叛逆、迷失,她卻開朗。從創作、音樂、舞蹈中,找到自己的未來曙光。
開始:
她在臺灣出生,因為父親經商失敗以及父母的離異,6歲的時候和母親及哥哥移居美國,開始一段屬于自己的成長路程。
音樂:
由于對音樂的喜愛與天賦,她7歲開始學鋼琴、10歲學長笛、12歲學大提琴、13歲跟隨老師學唱歌、16歲因為自己的興趣開始打鼓。盡管音樂的學習路程辛苦,卻是他成長過程中最幸運的精神寄讬。
迷路的長笛:
她最想要得到一件屬于自己的禮物,后來爸爸答應了,有了自己的長笛,這是她生命中最寶貴的紀念。由于美國的生活不順心,隨著媽媽的工作一再起伏,家也一次一次的遷動。有一回借住在媽媽友人的家中一個月,由于超過了時間,被友人趕出去,媽媽在情急之下,只好借住旅館,一切的家具與私人物品則借放在承租的倉庫中,時間一天天過去,早已過了租期。當再回去取件時,貨品已經被賣的所剩無幾,心愛的長笛,也早已經迷失在茫茫人海中,連詢問都無處可尋了。媽媽告訴她:“失去的都已經失去,等以后再去找回來吧!”或許也只能這樣了,這也許就是現實生活的無奈吧!
傳統:
從六歲就開始寫的日記,紀錄著每一天發生的事情,雖然每天的記憶依舊清晰,但是寫日記已經成為她生活的一部份,無可取代的一部份。她看起來或許不傳統,卻有著時下年輕人所沒有的傳統習性,寫日記是其一;吃素是其二。在HIP HOP辮子頭下的腦袋里,藏著叛逆卻又開朗的想法,傳統卻又OPEN的行徑,很多沖突的組合,在她身上卻不擿觸,這就是中西合并的她,18歲的叛逆乖女生。
學校生活:
“我平均每半年搬一次家,搬了11次家,換了4所學校…。”
她有一段年少輕狂且叛逆的歲月,由于生活動不穩定,讓她每半年就得搬家一次,這樣的遷移也影響學校的生活,她不想上學。因為一群死黨的自我,讓其他同學覺得他們是一群異類,活得自己、卻遭到排擠。在這樣的環境,她開始選擇性上課,喜歡的課程,她會努力的上;不喜歡的課程,她就跟死黨在操場排舞、或是在廁所玩牌,這樣的日子讓她受到學校的警告,讓她的學校生活變的間斷。
隨著母親的搬家,學校也一間一間的換,有些學校里的同學甚至問她要不要刺青,這并不是她想要的生活,最后再也忍不住跑回家,跟媽媽說:“我真的沒有辦法在學校上學!”,這段輟學的日子,只能在家里寫歌,沒有樂器、就憑自己記憶中的音符,寫在紙上。這樣的過程,卻在媽媽的一句話:“你只要乖乖聽話,我就會很開心!”,全然的改變,媽媽扮演著朋友的角色,而哥哥卻對她有很大的影響。
從父母吵架時的保護;學校翹課后的斥責;籌措學費時的辛苦…。她看見哥哥對音樂的執著,加深音樂在他生命中的重要性,她從音樂里找到自己,從音樂里發泄情緒。她在音樂里長大。她從音樂里知道自己的幸福和理想。
比賽:
“那時候我靠著參加音樂比賽賺零用錢….。”
從小一直參加歌唱比賽,為興趣、為獎金、也為生活。從歌唱比賽中得到的成就感對他是很深刻的體驗與認同。
由于生活的艱辛,讓哥哥在考上大學后頻頻輟學,她無能為力。卻又更加鞏固自己的信念,音樂的路是她的理想,長大即使是唱片行的老板,也是幸福。
愛情:
她沒有談過戀愛,她覺得愛情不是現在的必需品,她有Buddy Buddy的男生死黨,卻不渴望愛情的降臨。問她什么樣的男生是她喜歡的,愛音樂是首要的條件,負責任三個字從她口中講出來,卻也格外的深刻,總覺得她口中形容的濃眉、單眼皮的形象,像她哥哥,畢竟哥哥在她的生命中,是從不改變的精神慰藉…。
奇跡:
2001年因為爸爸的一句話,她創作了世界童子軍大會的活動主題曲,也順利的回臺灣演唱這首生平第一次的創作,幸運受到很多制作人的青睞與欣賞。一段不怕生的現場演唱及舞蹈表演,為她贏得了一紙合約。
是一個生命的契機,實現了自己的堅持,她把拿到的第一筆簽約金交給哥哥,讓他順利進入Berkelee音樂學院繼續學業。她一直覺得自己很幸運,也許是一個音樂的奇跡。
一段話:
她說:“也許最好的和最壞的,都在我身上吧!”,緊接著的是一個晴天的笑容。
愛好:
語言:中、英、臺
宗教:佛
學歷:高中
嗜好:石頭、和各類的頭巾、帽子(數以百計);睡覺、看籃球
最喜愛的男演員:Will Smith
最喜愛的女演員:Jennifer Aniston
最喜歡的男歌手:Brian Mcknight、Babyface
最喜愛的歌手:Janet Jackson、Aaliyah、Destinys Child、Alicia Keys、孫燕姿、順子
影類型:鬼片、喜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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